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人物 > 正文

“最美志愿者”汪志华:别样“警”色,身残志坚热心守护

来源:中安在线| 2024-03-05 10:10:01

2022年3月,休宁县公安局海阳派出所以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为引领,创新警务模式,在休宁县公安局第一警务站创立“义警之家”,充分发挥群众力量,真正落实“警力有限,民力无穷,平安创建,人人有责”的理念。两年来,“义警之家”的义警志愿者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,开展巡逻防范、安全知识宣传等,为海阳辖区的平安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,其中“义警之家”成员汪志华被评为2023年休宁县最美志愿者先进个人。

\

初识——他是身残志坚的乐观“小人物”

“义警之家”成立之初,就有50余名志愿者踊跃报名,其中一名戴着眼镜的志愿者在报名时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他个子不高,戴着黑框眼镜,走路时腿脚似乎有些不便。考虑到工作性质,民警委婉地向他表示义警工作可能会比较辛苦,可以再考虑一下,他乐观地表示,自己非常希望能加入“义警之家”,如果身体无法适应,自己会视情况退出,希望可以让他试试。就这样,2022年3月5日,汪志华正式成为一名休宁义警。

汪志华,1966年出生于休宁县五城镇,幼年时患有小儿麻痹症,导致小腿残疾行走不便。尽管身体的残疾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不少艰辛,但并未影响他对生活的热爱。他干一行爱一行,从不以自己身体残疾要求特殊照顾。工作中他勇于创新、勇争先进,2017年之前,他在上海某公司务工期间,多次获得技术创新奖和优秀员工,2023年,在黄山艾科装备科技公司工作期间,再度创新,改良工艺,解决技术难点,多次获得通报表扬,他的创新工艺还获得了徽州区金点子奖,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。他说“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残疾人,我甚至可以比普通人做得更好!”

了解——他是乐于助人的开朗“热心肠”

了解汪志华的人都知道,他是个“热心肠”。从参加工作以来,他一直走在公益事业的前列。1987年,汪志华在休宁县月潭中学任食堂管理员时,邻家一个小女孩家境贫寒,家庭无力支付学费,汪志华二话不说,坚持为小女孩付了两年的学费,帮助小女孩完成了初中学业。“如果她初中都没毕业,走入社会将更加艰难”,汪志华说自己深知家庭穷困的艰难,他做这些只是尽力而为。

后来,汪志华辗转多地务工,却一直未改乐于助人的热心。他说他这辈子得到过社会上很多好人的帮助,他想如果自己有能力,就尽自己所能去回馈社会。2022年9月,海阳派出所以社区为划分,建立网上警民议事群,汪志华积极响应,在议事群中多次协助民警开展法律法规宣传,为居民排忧解难。有一次,一位群成员在议事群中反映家下水道堵塞。汪志华主动站出来,自购材料免费为他人疏通下水管道。他说,自从加入“休宁义警”之后,了解到民警日常工作事无巨细,有些事并非民警职责范围,自己能帮就帮一把。2023年8月23日,汪志华在休宁县开发区捡拾到一个包裹,立即在警民议事群中寻找失主,在民警的帮助下很快就找到了不慎遗失包裹的快递员,快递员表示想要酬谢,被他婉言谢绝。他没有奋不顾身、惊天动地的壮举,但他是与人为善的“热心”邻居,是济困扶危的“暖心”大哥,他十年如一日,用自己的行动默默帮助身边的人。

\

熟稔——他是坚守初心的义警“排头兵”

成为休宁县公安局“义警之家”志愿者组织团队成员后,汪志华在业余时间里默默地奉献自己,今年累计参加江淮义警及其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达500余小时。他经常身穿义警队服“红马甲”跟随民警深入沿街店铺、大街小巷、公园广场,全方位、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,重点单位巡逻巡查,守平安,护企稳,从不缺席。每年协助民警参与治安巡逻、校园护学、汛期防溺水、纠纷调解、反诈宣传、城市创城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百余次,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00余份。

逐渐地,汪志华成为“义警之家”志愿者们的“排头兵”,队员们都称他为“队长”。每个月他会给巡逻队的其他队员排好班,唯独他自己不在排班名单中,因为没有特殊情况,他每天都在。义警巡逻由民警带领,一般每晚巡逻时长是一个小时,通过走街串巷发现风险隐患,及时处置异常情况,提高了见警率,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。义警巡逻队成了海阳城区一道“亮丽的风景”,广受群众好评。汪志华还主动担任起“义警之家”的后勤工作,整理义警队员个人档案,统计志愿服务时长,及时与民警沟通不同季节不同巡逻路线的变更,同时持续义警招募工作,让更多人了解义警,加入义警。

日夜坚守,无私奉献。加入“义警”大家庭后,汪志华从没有向组织提出过要求,也从不招摇显摆,他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辖区居民,他很平凡,但平凡的坚持让人尊敬。正是有着一群“汪志华”这样的志愿者们默默支持,为休宁平安稳定贡献力量,才有了万家灯火的平安祥和。(汪国敏 胡媛)

http://ah.anhuinews.com/hs/hszhxw/202403/t20240301_7419012.html

(编辑:萧鼎 作者:AD)

分享到:
版权申明

凡本网注明“XXX(非公益之声)提供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。

特别关注

人物推荐